◎李克
最近一則新聞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同情拾荒老婦,將回收站內一台仍堪用、殘值僅32元的電鍋轉送給她,竟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消息曝光後,輿論普遍批評此案「小題大作」、「用大砲打小鳥」,甚至直言司法「欺負老實人」。
◎李克
最近一則新聞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同情拾荒老婦,將回收站內一台仍堪用、殘值僅32元的電鍋轉送給她,竟遭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消息曝光後,輿論普遍批評此案「小題大作」、「用大砲打小鳥」,甚至直言司法「欺負老實人」。
二次大戰結束後,國際人權保障法制興起,由聯合國憲章(1945年)→世界人權宣言(1948年)→聯合國人權《兩公約》(1966年通過、1976年生效)。在16年前,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公約》,並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總統於2009年4月22日公布兩公約施行法,並於2009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
該施行法第2條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第3條規定: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由此顯示,我國人權保障接近國際水準,加上民國111年1月4日起憲法訴訟制度更加強化,都是促使「人權立國」目標向前行的力量,讓台灣民主可更加鞏固。
◎陳擷安
當AI不再只是工具,而是能主動產出內容、模擬人類語言,甚至參與商業活動時,法律責任該如何劃分,便成了不得不面對的問題。近期美國Anthropic公司在著作權案中獲得初步勝訴,法院認為其AI訓練屬於「合理使用」,一時之間被許多科技界人士視為對AI發展的鼓舞。但撇除美國法院的判決細節,這起事件所揭示的核心問題其實也攸關台灣未來的法律挑戰——當AI產出內容時,若造成侵權、誤導或損害,究竟由誰負責?而我們的現行法制,真的準備好了嗎?
◎ 胡中瑋
賀瓏、Albee、天殘事件近日鬧得沸沸揚揚,佔盡版面,尤其賀瓏公開前女友天殘遺書以自證絕非劈腿渣男之行徑,更引風波與爭議,但較少人注意到賀瓏公開遺書之行為,可能涉及侵害天殘遺書的著作人格權而有法律責任。
三立新聞網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基隆市政府民政處長張淵翔,涉嫌查詢戶政系統個人資料,協助罷免連署,遭基隆地檢署聲請羈押。法院表示,張淵翔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坦承犯行,准以4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資深媒體人黃智賢直呼,比死亡連署更恐怖,「警察抓強盜,我自己當然不會抓自己。真是完美的犯罪。這是比警察變成合法持槍的流氓,更加可怕的事。高官強姦人民的意志。摧毀民主,踐踏人權,莫此為甚。」
◎ 趙萃文
據報導雲林縣一名智能不足且有腸躁症的大學生,在便利商店因突然想上廁所,隨手取一包十元衛生紙,經店員調閱監視器報警,被檢方依竊盜罪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以被告智能不足、有多重疾病且店家不願追究為由,引用《八尺門辯護人》金句「一個人要有多幸運,才能像諸位一樣,坐在這個舒服的位置上,認定這個世界十分溫柔」,依刑法第六十一條宣告免刑,顯示法律人的柔軟心腸。
◎ 李震華
一名外型甜美的32歲古姓女子,連續涉嫌多起詐騙車手案,其中包括宜蘭羅東地區的詐騙車手案,近日遭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有期徒刑10個月,罪名為觸犯3人以上共同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惟仍可上訴。然而,該女子此前曾涉足全台多地進行詐騙,包括台北、新北、桃園、苗栗、台中、嘉義、高雄、花蓮及宜蘭,總計高達18起案件,其中前17案均檢察官訊後無保或低保釋金當庭釋放,引發社會譁然。
過去一週,因為國民黨先前宣告,要死當反對死刑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死刑幾乎成為審查會上的唯一議題。其他議題的審查看起來難度比較高,例如大法官被提名人在國內外學術和實務界的學術聲望,可能不是立委有能力審查;甚至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在納粹被消滅之後的一九五一年才成立,而且為的就是防止再度發生類似納粹的國會獨裁這種憲法知識,即便是法學博士出身的立委恐怕也欠缺。於是死刑成為立委藏拙、甚至懈怠審查職務的藏身之所。
◎ 法操司想傳媒
不少社區設有社區規約條款,約束住戶以保證住宅品質,不過根據報導指出,台中市一處豪華社區,因兩戶住戶把車停放於車道,害其他住戶汽車無法通行,社區管委會開會決議增加占用公共設施、每一小時處一萬元罰款的社區規約條款,張姓住戶把車停在車道上一百多個小時,警察勸他移車時,他答覆「不要吵」後掛電話。
管委會打官司聲明張男應「給付社區罰款」一四五萬元,張男答辯是因大門緊閉,才被迫把車停於車道;但法官檢視照片,顯示當時大門敞開,認為管委會處罰合理,占用車道時間約一二五小時,判決張男支付一二五萬元罰款確定。
在朱立倫的領導下,國民黨是否還想重新執政?越來越令人懷疑,他提名翁曉玲這樣的立委,在立法院一再提案挑戰既存的憲政體制,黨中央不僅不踩煞車加以勸阻,反而鼓勵開快車直衝斷崖。把憲政基本知識當柴燒,把五權憲法當糞土,不服憲法判決就罵人綠色大法官,國會醜劇一演再演,國民黨還想重新執政,無異癡人說夢!
憲政體制在藍白立委的踐踏下,有殘破傾頹之虞,民進黨柯建銘總召迎戰在野的「毀憲亂政」,越加吃力,但換個角度來看,民進黨應該好好珍惜像翁曉玲這樣的「驚世立委」,因為國民黨在立法院越加「翁曉玲」,台灣公民社會就會越覺醒,不容藍白在立法院一手遮天;越多的「翁曉玲」提案,國民黨就越不可能翻身重新成為執政黨。
◎ 吳景欽
一九六六年,日本清水市發生味噌公司老闆一家四口被殺及放火案。案發一年後,警察逮捕一名員工袴田巖,經檢方起訴,於一九八○年判死刑確定。但因疑點太多,在袴田的姐姐與義務律師團的幫助下,終在二○一四年,由靜岡地院裁定再審,袴田因而獲釋。惟檢察官抗告,直至二○二三年八月,靜岡地院才正式審理,並於近日判決無罪,檢方雖可上訴,但翻盤機率不高。這起世紀冤案,讓人有所省思。
20240910 自由時報社論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身陷涉貪官司,被羈押於土城看守所,廣受矚目,國內外新聞媒體、街談巷議以此為熱門話題。柯文哲十年前以「誠信清廉」、「公開透明」、「超越藍綠」等為號召,宣稱白色力量足以「改變成真」,兩任台北市長,且在總統大選鼎足而立。如今被指選舉財務不清、涉嫌圖利或收賄,已遭羈押,雖是非曲直須由司法最終判定,但就政治效應而言,其個人及所欲建構的第三勢力,已因名與實、說與做之間落差極大,而有自毀長城之虞。
智商號稱157的柯文哲,在自己黨內的節目中,大言不慚地說:「其實我非常清楚,如果真的要比帳務,我們絕對比藍綠乾淨多了」。柯文哲更進一步表示:國民黨說費用2億,但他認為加個零頭都不只;而民進黨說5億,他看來也是不只,若真的要檢驗,敢保證藍綠兩黨的帳一定比民眾黨更經不起檢驗。
柯文哲的這番話犯了很低級的邏輯錯誤。在邏輯論辯的過程中有一種以人身攻擊取代爭執點辯駁的謬誤。拉丁文稱Tu quoque, 翻成口語英文就是 "you too”—— 你不也一樣 嗎?(台語應該說:「你嘛同款!」) 例如: 一個法官譴責一個小偷的竊盜行為,小偷回嘴說:「你一個月的薪水超過十萬,比起我偷的耳機只值五十元,你偷的比我多,簡直是個大盜!」 姑且不論尸位素餐的法曹可否類比盜匪,說人家是個大盜,並未成功地辯駁自己不是個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