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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實,高虹安貪汙案的一審法官,確實不公平。
法官太袒護高虹安了。
2
高虹安被檢察官起訴的大量貪汙金額,被法官毫無道理的剔除。
法官只判定低薪高報為違法。
法官居然認為,居然縱容高虹安。
認為高虹安強迫助理捐一兩成薪水,是可以的。
3
法官等於變相的認可,立委把一兩成的助理薪水,當作回扣使用,是可以的。
甚至是高虹安自己直接私用,或是用在其他高虹安的相關利益上,法官都認為這種回扣是無罪的。
4
甚至把這種回扣,拿去做其他事物的花費,都被法官剔除在犯罪金額之外。
我無法接受。
不是應該公款公用,且公款法用,才是合法的嗎?
法官憑什麼開後門,讓政客溜走?
這是為什麼,高虹安貪污所得金額,只被法官認定為11萬多而已。
請問,其他公務員可以這樣照做嗎?
如果別人不行,為什麼碰到高虹安,法官就雙標放過?
5
不公平的,豈止是法官。
檢察官也很不公平。
明明國民黨林耕仁是在2022年10月檢舉。
檢察官在選前,卻什麼事都不敢做。
許多證據就這樣流失。
6
檢察官只針對小兔帳本辦案。
小兔離職以後的帳,檢察官完全不處理。
即使是小兔帳本,也貼心的幫高虹安剔除很多金額。
所以,起訴的金額,只有40幾萬。
7
永齡基金會每個月給Z9十萬元,讓z9幫高虹安在網路處理事情,或增聘人員。
這樣做,是合法的嗎?
所有企業都可以對立委這樣資助?
一個月10萬,1年120萬?
還是只有永齡跟高虹安可以?
8
李忠庭又是男友,自己也從國家領高虹安助理薪水,又對助理下指令。
可是,媒體報導,李忠庭的勞健保,似乎是在永齡這裡,且每個月領高薪。
這又是怎麼回事?
檢察官顯然遇到永齡就止步。
9
高虹安一系列騷擾證人跟串證滅證的作為,司法似乎都假裝沒看見。
10
司法確實對高虹安不公平。
太疼惜,太縱容,太寬鬆。
11
我就問,是不是以後所有民代立委,都可以強迫助理,給他一兩成薪水作為回扣?
太噁心。
太偏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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