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雅璇
近期在文化資產界,幾則考古遺址的新聞引發熱議。2025年12月初宜蘭縣頭城鎮一處建築工地挖出一批木質構件,建管處與文化局人員自行判斷為漂流木,但根據現場照片,木構件明顯有人為裁切、雕琢的痕跡,外型也非木材受自然力破壞該呈現的樣貌,在地文史團體大聲疾呼後,文化局才找來考古遺址的專家學者辦理會勘。
同樣類似的事件,本月初於嘉義市鐵路高架化工程,考古監看單位發現,疑似存在金屬器時代晚期至17世紀前後的「嘉義‧番仔溝遺址」,儘管有出土遺物,但考古團隊與地方政府文化局各說各話,在選擇是否停工會勘或繼續施工的態度上形成鮮明對比。過去的歷史教育偏向中國史,且認識歷史的方式為靜態並被動的,透過書本想像古人的生活,而考古學是門強調田野走出戶外的學科。
台灣有文字紀錄的時間大約落在16世紀,這在歷史的洪流中短到微不足道,但根據考古證據顯示,台東長濱文化的年代最早可以推到距今約3萬年以上,透過物質遺留可以填補許多文字無法描述到歷史場景。歷史課本中世界史、中國史與台灣史的比例逐年調整,未來歷史課可能可以走進遺址現場,實際體驗和想像過去的時光,我相信是指日可待的情景。
回到工程中發現考古遺址時,各地方政府人力不足時有所聞,不論是正式公務人員遇缺無法補齊,或是以約聘僱人力派遣方式弭補人力缺口,主管機關的第一線人力將會深深影響考古遺址未來的走向。學校教育是條悠遠而漫長的道路,但工程對遺址的破壞是迅速且不可逆的,各地方文化局的承辦人員受到多少專業知識的訓練,必須打上一個大問號。
在文化資產管理層面上,各地方政府文化資產主管機關人力不足問題時有所聞,不論是正式公務人員遇缺無法補齊,或是以約聘僱人力派遣方式弭補人力缺口,行政機關的第一線人力素質將會深深影響他們在執行業務時所遭遇的考古遺址的未來處境。就筆者所見,各縣市政府的基層人員沒有考古背景知識是常態,肯自主學習是該地區考古遺址的福分,更多時候是被趕鴨子上架,光是理解行政流程就快吃不消,各遺址請自求多福。各局處長官則多未能正確認識考古遺址的複雜性與難以預測性,進而忽略了基層同仁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產生對考古知識的培訓需求。
在台灣,古蹟、歷史建築時間尺度能達到百年以不容易;但考古遺址多是以千年為單位,每一個遺址遭受破壞都是抹煞過去千年的證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在2005年將考古遺址列為保護對象,20年過去,各地方文資主管機關對於考古遺址的認定仍常常模糊不清。現行制度下,行政機關第一線人員至少要知道基本的遺物判別標準,以及如何尋求考古專業人士的協助,才能將考古遺址保存事務往下一個階段推進。
是故加強行政機關人力的考古素養是當務之急,文化部應該要擔起人員培訓的任務,讓公部門第一線人員在碰上考古遺址相關問題時能做出適切的判斷,進而成為串聯專業考古單位與一般社會大眾、工程開發單位之間的橋樑。
(作者為台灣考古遺址保存推廣協會理事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