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三雄/一九七〇年台大法學院學生代表會主席
中國國民黨黃復興黨部前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於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前往香港,參加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主辦的「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活動時,起立聆聽中國國歌。
此舉被國防部處分:裁罰停止支領五年內七十五%的月退休給與。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於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判決駁回,臧幼俠敗訴。
國防部認定臧幼俠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規定,屬於妨害「國家尊嚴」的行為:
(一)扣減月退俸:溯自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起,連續五年砍除七十五%的月退休給與。其月退俸乃從原本的九萬多減至二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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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國棟
日前媒體人黃暐瀚拋出一個直白卻深刻的叩問:萬一台灣被中國統一,經常讚美對岸物質建設繁華的深藍人士,是否想過未來的生活面貌將如何改變?他直言,台灣人真正不可退讓的生存底線,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這四大價值。這席話,讓國人產生了極大的共鳴與深刻反思。
然而,國內親中陣營在看待兩岸關係時,往往陷入一種「物質大國」的盲點。
他們常透過特定社群媒體,讚美中國的高鐵有多快、高樓有多高、電子支付有多便利,卻忽視了硬體建設的背後,是一個沒有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威權體制。他們可能無法想像那種公民權利隨時會被沒收的環境。
香港在實施《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立法後,社會體制、司法獨立與言論自由全面向中國「內地化」靠攏。這一現實的演變,對昔日堅信「一國兩制、和平交流」的深藍與軍公教長輩,造成了極大的精神震撼。過去中共對台宣傳總以香港的「高度自治、馬照跑、舞照跳」作為一國兩制的樣板。如今香港泛民主派人士紛紛入獄、媒體遭到整肅、司法由政治主導,讓這群極度重視「安定與法治」的退休軍公教長輩親眼看到,中共的政治承諾在需要時隨時可以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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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索
近來網路平台傳出一名台灣年輕旅客前往中國廈門旅遊,因購買數張香港流量卡,原本只是打算透過香港門號使用在中國遭封鎖的Facebook 等社群平台,卻遭中國公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刑事拘留,最後繳納一千元人民幣取保候審。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關注,也再次提醒國人,赴中國旅遊早已不是單純的觀光問題,而是必須面對不同法律制度與執法文化的現實考驗。當許多人還抱持著「只是買張網卡」、「只是想上個網」的想法時,卻可能已經踏入另一套法律體系所認定的高風險行為。
「幫信罪」原本立法目的,在於打擊電信詐欺、洗錢及網路犯罪集團,針對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犯罪,仍提供門號、伺服器、支付工具、通訊設備等協助者加以處罰。然而近年來,中國對此罪名的適用範圍持續擴大,只要執法機關認定相關設備、門號或技術可能被用於突破網路封鎖、資訊傳輸或其他網路活動,即有可能成為偵辦對象。問題並不只是法律條文本身,而是在於法律的解釋空間極大,最終往往由執法機關決定是否構成犯罪。對外地旅客而言,即使沒有犯罪故意,也未必能避免接受調查,甚至失去人身自由。
這起事件也再次證明,政府近年持續提醒國人赴中國應提高警覺,絕非危言聳聽。近年中國陸續施行《反間諜法》、《國家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及今年正式施行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再加上跨境執法、長臂管轄等制度逐漸制度化,使得許多在民主國家再普通不過的行為,在中國都有可能被賦予不同的法律意義。這也是為何外交部及陸委會一再提醒國人赴中應審慎評估風險,因為一旦身處中國境內,就必須完全接受其法律與執法體系,而非依照台灣的法律常識判斷事情是否合理。
更值得警惕的是,中國近年對資訊自由的控制愈發嚴密,Facebook、Instagram、X、YouTube等平台本就遭到封鎖,翻牆工具、境外門號甚至特定通訊方式,都可能成為執法人員關注的對象。今天可能只是香港流量卡,明天也可能是VPN、雲端硬碟、加密通訊軟體,甚至手機內儲存的內容,都可能成為調查範圍。當法律標準充滿彈性,人民便難以預測自己的行為是否已經踩到紅線。這種高度不確定性,正是赴中旅遊最大的風險來源,而不是單純治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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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文輝
中國假民族團結、跨境施暴的惡法剛生效,黑道暴徒廖港發即「奉命」到台灣出「任務」,暴力攻擊新聞評論員矢板明夫致受傷濺血。一個中國黑幫小嘍囉在台犯案,卻見國、共兩個尚黑黨竟出面為他開脫及減輕罪責,顯見此案水很深,這個暴力形態正在試水溫,未來恐將是中共黨黑暴政、跨境殘暴鎮壓台灣人民言論自由的一個新開端!
中國國台辦聲援暴徒廖男,聲稱犯案是出於「義憤」,如此不避嫌,顯示指派廖男赴台執行暴力「任務」的主嫌犯,就是中共政權!中國國民黨亦步亦趨,扮演中共協力者,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以「不要預設立場」、「打錯人」等幫廖嫌開脫減輕罪責,藍委賴士葆等人不但不譴責中國暴徒、反而炮轟要加強邊境管制嚴防暴徒的台灣政府。
藍白一狗票網紅網軍,更忙著討論「何為義憤?」聲援中國暴徒、還反過來檢討受害者矢板明夫,赤藍名嘴郭正亮等更炮製不實謊言極盡栽贓醜化之能事,企圖毀掉矢板明夫形象,塑造他活該被打、中國稱廖嫌義憤有理等假象。
檢警查出,嫌犯廖港發出任務早有預謀,依計劃踩線者、暴力執行者分組分工,先買好機票、犯案前後迅速變裝分別潛逃出境。若嫌犯跑了,這齣國共合演的跨境施暴,赤藍白愛怎麼編造劇情就怎麼編造。所幸警方即時廖嫌登機前十分鐘攔截逮捕,問出不少口供、查扣他出「任務」向上回報的證據,避免此案被赤藍白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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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瑟致觀點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於7月1日正式施行,北京宣稱立法目的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然而,若從習近平近年全面強化國家安全體系,以及中共持續擴張法律工具的發展來看,這部法律真正維護的不是民族平等,而是中國共產黨的政治安全,而且真正追求的不是文化共榮,而是透過法律制度打造高度集權的威權秩序。
近年,中共相繼推出《香港國安法》、《反間諜法》、《反分裂國家法》等法制工具,不斷擴張國家權力;如今《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實施,更代表北京已將民族主義正式納入國家治理與對外政治鬥爭的重要工具,這不只是中國內部治理的新法,更是中國威權體制向國際社會輸出的最新拼圖。
「民族團結」是假議題 「政權安全」才是真目的
中國官方不斷強調「中華民族共同體」,看似追求民族融合,實際上卻是要求所有民族服從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領導,從新疆、西藏、內蒙古到香港,北京近年推動漢語教育、宗教管制、文化同化及歷史敘事重塑,早已證明所謂「民族團結」,本質上就是政治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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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修民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國不但藉此將「跨國鎮壓」合法化、明文化,定罪標準也高度模糊,且將「煽動、資助」入罪,對於我國不管官方或非官方的國際貿易人士都增加了非常高的風險,請相關人士務必要特別小心,特別是在沒有法治與中國親近的國家做貿易。
根據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明定中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若被認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便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也就是說不分國籍、也沒有地域限制,任何國家、任何人都可能成為此法處罰的對象。
筆者在東京的親身經歷
十多年前筆者曾經奉派至日本東京推廣台灣綠能相關產業展覽,正當在東京台場最大的big sight展覽場攤位中替台灣綠能產業推銷時,突然有一個中國大媽來攤位劈頭第一句就是:你這攤位抬頭寫的台灣綠能產業為什麼沒有寫中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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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仁健觀點
「她只是走過來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後我就迷迷糊糊地跟著她去領錢了。」
「我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腦袋立刻一片空白,剛從銀行裡領出來的錢就沒了。」
「那個人把手舉起來一揮,我就被迷昏,然後發生了什麼事,我全都忘了!」
翻開1950年代的舊報紙,社會新聞裡就已經有「金光黨拍肩膀」的記載。這70多年來,綜合眾多受害者的說法,大多就是以上三種。雖然他們堅稱自己只是被拍了一下肩膀,但警方卻說,金光黨從來就沒有什麼迷幻催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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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則章
近日,台東鳳梨釋迦外銷引發政治口水戰。有民眾在臉書發文指出,台灣鳳梨釋迦在價格與市場上的優勢持續縮水,是與中國積極交流後的惡果。(擷取自農藝女孩看世界臉書)
台東鳳梨釋迦銷所挑起的政治口水戰,又喚起了國人對於中共慣用「養套殺」手法的警覺,粉專「農藝女孩看世界」指出,台東官員過去積極推動與中國的交流,加速競爭對手建立完整產業鏈,導致台灣鳳梨釋迦在價格與市場上的優勢持續縮水,正是與中國積極交流後的自食惡果。
事實上中國對於他們所相中的特定產業或產品幾乎都毫無例外地採取相同的模式對待,舉凡DRAM、太陽能、面板、LED等產業過去常被台灣投資界戲稱為「四大慘業」,只要中國產能一開出,全球市場就面臨劇烈震盪。
因為中國是個共產極權國家,中共握有不受制約的絕對權力,可以恣意的調動人力與資源投入特定產業,不計成本地建立巨型產能,迅速搶佔全球市佔率。當市場瀕臨飽和時就發動破壞性殺價,導致產品價格慘跌,甚至跌破生產成本,引發全球洗牌造成獲利慘烈的紅海市場,將國外競爭對手逼至破產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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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於七月一日啟動。其第六十三條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組織和個人,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破壞民族團結進步、製造民族分裂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明顯是針對中國以外的國家,尤其台灣,進行跨國干預。這種在一般民主國家不可能出現的法律,除了凸顯其霸權心態外,更是中華民族主義的大發酵。
「中華民族」是一個政治名詞,而非學術名詞。在種族學、人類學上,世界上並無所謂「中華民族」。這是為了政治目的所「後設建構」的政治名詞,完全經不起邏輯實證考驗。
基本上,這個後設建構的「中華民族」,是以漢語族為主體,其語意概念是建立在血緣、文化、語言的基礎上,亦通稱「華人」,但是同為華人,不必然同一國家,然而中共(台灣的藍營亦然)卻將所有華人全部框入「中華民族」,且等同「中國人」。不承認自己是「中華民族」,就是民族的叛徒。
但矛盾的是,除了漢語族之外,「中華民族」又框入了許多非漢語族的少數民族。試看當年同盟會推翻滿清時宣示「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韃虜即指滿清,可見滿清不是中華,但推翻滿清之後,改口「五族共和」,滿族又被框入中華了;再看看東突(新疆),其人種、信仰、語言屬土耳其族,與漢族完全迥異,也被框入「中華民族」;台灣的原住民屬南島民族,與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同系統,也一樣列入「中華民族」。這時候,他們又不講血緣、文化了。
可見「中華民族」純然是一個透過政治意識形態所包裝建構的「政治神話」(Political myth)。這套政治神話,與當年日本帝國主義所編造的「大東亞共榮圈」在性質上並無二致。當年亞洲諸國誰不接受「大東亞共榮圈」,就是破壞東亞繁榮,就要受懲!今天誰不接受「中華民族」的政治迷思,也是犯罪!因此這套中華迷思,蘊含著霸權主義,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因此中共必然迷信以武力解決問題,政治神話成為破壞和平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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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重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新任新聞發言人陳曦近日正式亮相,開場白就提到自己的職責是「宣介中國國防政策、講好新時代強軍故事」。這句話其實相當耐人尋味,因為過去幾年「講好中國故事」原本是中共宣傳系統、外交系統與統戰系統的標準口號,如今連軍方發言人都將「說故事」列為重要任務,顯示中國軍事宣傳已經從單純的國防資訊發布,進一步轉向政治敘事與形象包裝。
從近年中國官方宣傳來看,無論是所謂的第六代戰機「白帝」、各式高超音速武器動畫、航母戰鬥群模擬影片,甚至對台作戰的電腦特效展示,許多內容都充滿濃厚的宣傳色彩。部分武器至今未見完整實體驗證,卻已經在官方媒體與社群平台中被塑造成足以改變戰場規則的「神器」。這類做法與其說是在展示軍事實力,不如說是在經營心理戰與民族主義情緒,希望透過視覺震撼建立民眾對解放軍無敵形象的信心。
然而軍事能力終究不是靠動畫決定,而是靠訓練、後勤、指揮體系與實戰驗證。烏俄戰爭已經證明,再華麗的宣傳影片也無法取代真實戰場表現。中國近年大規模整肅軍方高層,包括火箭軍將領遭撤換、國防部長接連落馬,以及軍工體系貪腐案件頻傳,都顯示解放軍內部仍面臨許多結構性問題。當外界越看見官方努力塑造完美形象時,也自然會質疑背後是否存在不願公開的弱點。
對台灣而言,中共的軍事威脅當然不能掉以輕心,但也不必被鋪天蓋地的宣傳牽著走。真正值得關注的是其實際軍事能力與戰備狀況,而非宣傳影片裡的無敵武器。當一個政權愈來愈強調「講故事」,甚至連國防部發言人的核心任務都變成說故事時,某種程度也反映出其希望透過敘事塑造現實,而不只是透過現實證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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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至今仍慣常主張,兩岸不是「兩個國家」,而是「一個中國、分治兩岸」,甚至進一步說成「主權沒有分裂,只是治權分開」。這種講法聽起來像是折衷,其實不是嚴謹的國際法論述,而是一種把歷史敘事、政權競爭與主權問題混在一起的政治話術。
問題首先出在:國民黨把戰時宣言當成了主權移轉的終局依據。關於台灣戰後地位,藍營長年喜歡援引《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主張台灣早在二戰後就「回歸中國」。但國際法上,戰時宣言主要是政治宣示;真正處理戰爭終結與領土安排的,應是戰後和平條約。 日本在對日和約中確實放棄台灣,但條約並沒有明文寫出「移轉給中華民國」或「移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正是台灣地位爭議之所以延續至今的關鍵。
換言之,國民黨把原本尚有爭議、尚待解釋的條約問題,直接說成「法律上早已確定」,這不是在解釋國際法,而是在跳過國際法。若前提本身就未穩固,後面再推論「主權只是分裂、分治」,當然也站不住。
第二個錯誤,是把「政府代表權」誤當成「國家主權」本身。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處理的是誰代表「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也就是代表權問題;決議文本本身並未明白處理台灣主權歸屬,也沒有寫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 近年愈來愈多討論也都指出,2758號決議不能被擴張解讀成「聯合國已經裁定台灣屬於中國」。
但國民黨長期的論述習慣,恰恰就是從「北京代表中國」直接滑向「所以台灣也當然屬於中國」。這中間其實跳過了一整個關鍵問題:誰代表中國,與台灣主權是否已被國際法終局處理,不是同一件事。 代表權不等於主權,國際組織席位也不等於領土歸屬。把兩者混為一談,只是替「一中分治」補上一層看似專業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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