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春木
在民主政治中,競爭本該是為了「把事情做得更好」。但當政治逐漸轉向「只要你更糟,我就算贏」,社會便被拖入一種典型的結構性陷阱——「負和博弈」。
所謂負和博弈,並非「零和競爭」的你輸我贏,而是無論誰暫時得分,整體都在付出更大的代價。制度受損、信任流失、國家能力下降,最後沒有人是真正的贏家。
在台灣,這種現象最常見於三個面向。
第一,是把「癱瘓治理」當成政治策略
預算阻擋、法案全面杯葛,短期確實能讓執政者難堪,卻同時讓行政體系空轉、公共政策停擺。治理失能不會只傷害某個政黨,而是直接反映在民生、投資信心與國際評價上。這不是監督,而是以制度為人質的對抗。
第二,是以社會對立換取動員效率
將複雜議題簡化為敵我區分,用情緒、恐懼與身分標籤取代理性討論。這類動員方式見效快,卻會迅速耗盡社會信任資本。一旦政治被定義為「你是哪一邊的人」,而不是「你提出什麼解方」,公共討論空間便難以修復。
第三,也是最危險的一點,是政治行為在客觀效果上與敵對勢力形成結構性呼應
當內部政治競爭的手段,恰好削弱國家的防衛意志、外交可信度或社會凝聚力,無論主觀動機為何,都已踩到民主國家的安全紅線。短期牽制對手,長期卻讓外部威脅成為真正的受益者。
放眼他國,英國脫歐是一個清楚的對照。公投期間大量訴諸恐懼與身分對立,成功動員選票,卻留下深層社會裂痕與多年治理困境。政治勝利建立在撕裂之上,正是負和博弈的典型後果。
判斷一個政治行為是否落入負和博弈,其實有簡單標準:它是否仍維持制度可運作?是否讓社會在競爭後變得更有能力?還是只留下更多瓦礫?
民主需要反對,但更需要「有責任的反對」。當政治不再比誰能把國家治理得更好,而是比誰能讓對手與國家一起更慘,輸掉的,從來不只是一場選舉,而是整個社會的未來。
(作者為工研院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