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理

隨著全球氣候變遷的威脅日益增大,減碳成為各國政府不可忽視的課題。然而,單靠強制性的管制措施來推動減碳,往往會引起企業和民眾的反感和抗拒。因此,我認為在制定減碳政策時,政府應該採取「棍子與胡蘿蔔」並行的策略,既要有強制性的規範,也要有激勵性的措施,才能達到更好的效果。

去年台灣通過了《氣候變遷因應法》,其中包括碳費等多項管制性規則。然而,這些規則多數集中在限制和懲罰上,缺乏足夠的激勵措施。相較之下,美國的降低通膨法案(IRA)則是平衡了管制與激勵的範例。IRA透過聯邦政府的補助,使企業、學校和社區能夠參與並受益於綠能建設,從而促進全民參與的氣候革命。

根據Brightcore Energy的數據,IRA的補助計畫已經讓成千上萬的美國企業和家庭受益。例如,企業和學校安裝地熱製冷系統可以獲得聯邦政府補助一半的成本,這無疑大大減少了初期投入的經濟壓力,鼓勵更多人加入綠能行列。

效仿美國經驗 激勵企業和學校投入綠能

台灣應該從美國的經驗中學習,制定適合自己的激勵措施。例如,可以考慮對安裝太陽能板的家庭和企業提供補助,對使用電動車的消費者給予稅收減免,對進行能源效率改造的建築物提供資金支持等。此外,針對低收入地區和經濟長期仰賴化石燃料的社區,應該給予更多的支持和幫助,確保轉型過程中的公平和正義。

台灣輝能科技在固態電池方面的技術突破,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寶貴的契機。固態電池是未來綠能發展的關鍵技術之一,如果台灣能夠在這方面取得領先地位,不僅可以推動國內的綠能發展,還可以在國際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

此外,我們需要認識到,乾淨能源不僅僅指綠能本身的清潔,還包括供應鏈的透明和可靠。川普政府時期提出的「不要有紅色供應鏈」,即希望減少對中共的依賴,這也是乾淨能源的一部分。馬克宏總統提到法國將大量投資綠色產業,並引入台灣的固態電池技術,這正是國際趨勢的一部分。台灣應該抓住這個機會,加強與其他國家的合作,共同打造一個乾淨、安全的能源網絡。

德國自2000年推行可再生能源法案 創造逾30萬個就業機會

根據聯合國氣候變遷專家小組(IPCC)的報告,全球必須在2050年前實現淨零碳排放,否則將面臨不可逆轉的氣候災難。這一報告強調了減碳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同時,一些國家的成功經驗也證明,合理的減碳政策能夠帶來顯著的經濟和環境效益。例如,德國自2000年以來推行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使得可再生能源在電力中的比例從6%提高到超過40%,並創造了超過30萬個綠能就業機會。

減碳政策的制定需要考慮到多方利益,既要有嚴格的管制措施,也要有吸引人的激勵政策。只有這樣,才能調動企業和民眾的積極性,共同推動綠色轉型。台灣應該從美國和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中學習,制定出既能有效減碳,又能促進經濟發展的綜合性政策。

(作者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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