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金舜

病人多元選擇、藥物供應合理、產業穩健發展,共創三贏

全民健保1995年開辦後,為臺灣社會建立普及且平等的醫療。然而,隨醫療需求快速增加、新藥問世及高齡化用藥增長,健保財務的藥費壓力已達臨界點。更因健保藥價長期偏低,導致原廠藥退出臺灣,本土學名藥產業更因缺乏合理誘因陷入困境。如何在兼顧健保永續、病人權益與產業發展,成為「健康臺灣」及「韌性臺灣」為刻不容緩的議題。

先進醫藥國家採用原廠藥品差額負擔制已行之有年。德國透過同成分藥品價差設計,若選擇高價藥必須自付高差額;日本則採用「正面表列與上限管理」的方式,即公告可差額的藥品與上限,病人僅需負擔部分價差;韓國則限制特定藥品差額不得超過健保價之一定比例。這些制度的核心精神,為保障病人基本藥品可近性,同時利用市場機制引導合理用藥及管理藥價,確保健保永續。

臺灣雖已引入藥品差額負擔制度,惟上限偏低,除對病人缺乏誘因,對健保的財務壓力貢獻有限,在尊重病人選擇用藥之權益時兼顧合理差額,除能降低健保財務壓力,亦能促進健保資源支持學名藥。除可增進產製藥業投資與研發,更可推動學名藥產業升級,使本土學名藥廠在供應鏈中成為關鍵角色。

臺灣的學名藥品質早已獲國際認可,食藥署已建立嚴格的藥品查驗登記與生體相等性(Bioequivalence, BE)試驗規範,確保學名藥在藥效、安全性與品質上均與原廠藥等同。學名藥與原廠藥在療效上並無差異,無須擔心治療效果。差額負擔的意義,是病人能在「安全等效」的前提下,自主選擇是否為品牌差異支付額外費用。

 

我建議政府可參考「日本模式」,除採正面表列與差額上限管理,同時設計弱勢補助方案,避免形成「階級醫療」。亦須負責統一宣導,減輕醫師與藥師的溝通壓力,使病人理解差額負擔制度並非轉嫁成本,而是確保全民健保之永續。

原廠藥品差額負擔制度並非洪水猛獸,只要有明確的制度設計、完善的配套措施與充分的社會溝通,它將同時達成三個目標,即維護健保永續、保障病人選擇權及促進學名藥產業發展。這正是當下臺灣醫療體系最需要的「三贏」改革方向。

(作者為總統府國策顧問暨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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