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直街 「基泰」工程造成工地倒塌,禍延多家住宅崩垮,下陷 7 公尺,二樓變一樓、一樓變地下室,大聲小聲,瞬間慘變,宛如電影災難片在現實搬演。台北市長蔣萬安到現場視察災情還嘴硬,妄圖卸責,說:「建管處在四、五月確實收到書面申訴,並通知承造、監造等專業工程人員,到場做勘查與檢驗,因當時做連續壁且未開挖,了解後認為無直接關聯,市府依相關規則執行」云云。
災害前四個月 市府已收到市民申訴
 
什麼鬼話!災變硬生生擺在眼前,是逃不了的悲慘事實,輕輕用「做連續壁且未開挖」來搪塞,文過飾非到不行,這是其一。其二是蔣萬安承認「在四、五月確實收到書面申訴」,市府虛以委蛇,市民兩個月前再向議員陳怡君陳情,可見市府磋跎時光、了無作為;四個月內坐看民宅一天一天面對不測。難道市民活該倒楣?
 
至於勘查與檢驗難不難?事發了,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對基泰七處工程進行勞檢,不到幾小時,馬上發現六處工地,違反職業衛生安全法。難嗎?即使勘驗七處,市府瞬間搞定。可見市府放任「基泰大直」危險動工而為之粉飾,為之護航,大家都看在眼中。
球員兼裁判 找肇事者去處理災禍現場
 
更何況,民眾陳情後,蔣萬安的市府不令勞動檢查處參與勘驗,卻僅「通知承造、監造等專業工程人員」到場做勘查與檢驗,怠惰職守且不說,這是找肇事者去處理災禍現場,目的不在勘災,擺明是掩蓋真相,請鬼拿藥方,
 
再按議員苗博雅的爆料,早在今年五月信義區天坑案,質詢蔣萬安,指明〈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淪為「建商球員兼裁判」。無怪乎大直市民陳情後,台北市都發局在七月六日手持基泰建設向市府「工程很安全」的包票,發函陳情市民「認定無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建築工程得繼續施工」、「本局不予以列管」;居民不滿與事實不符的「認定」,拒絕在〈台北市建築工程施工損鄰疑義事件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上簽字。結果,不到兩個月,災難就發生了。
 
尤其基泰建設特別延攬警政署前高官劉柏良為副董,可以直通市府;市府與「基泰」之間沒有官商勾結才怪!至於從而指控市長蔣萬安是是貪腐集團一員,很困難,即使證據確鑿,蔣萬安學馬英九推出余文代斬,照樣船過水無痕。在國民黨的政治結構中,這種包山包海、靠山吃山的往例太多。在這波弊案中,諸門神一一現形 ,其中最惹人厭惡的是中山區補選的立委王鴻薇;劾五大罪。
王鴻薇收基泰建設政治獻金為其他議員的 3 倍
 
第一大罪,拿得最多。大直民宅淪陷事件,第一時間遭爆料的是收受基泰建設 30 萬元政治獻金的王鴻薇。王鴻薇當場人贓俱獲,無法狡辯,立刻做出政治性反擊以圍魏救趙,點名綠營簡舒培、王閔生也有收。
 
媒體於是亮出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資料,顯示基泰建設去(2022)年地方選舉期間共砸下 140 萬給 12 名民意代表,其中國民黨王鴻薇、陳錦祥拿到 20 萬,王欣儀、李芳儒、李柏毅、李傅中武、耿葳、陳重文、葉林傳、鍾沛君以及民進黨的王閔生、簡舒培等 10 人各 10 萬。
 
不到三個月,王鴻薇在競選北市第三選舉區立法委員補選時,基泰建設又加碼 10 萬元。換句話說,王鴻薇收到基泰的政治獻金是其他十位議員的三倍。基泰建設的獻金以國民黨為主,民進黨點綴而已;大咖非王鴻薇莫屬。
誰是送錢的「媒體前輩」?
 
第二大罪,說謊。基進黨發言人楊佩樺嗆王鴻薇是不是最大的「基泰門神」。王鴻薇二度親上火線解釋,表示不認識基泰建設現任高層,更說當初捐獻的是一名已經從商的媒體前輩代送。問題是,王鴻薇拿了兩次錢!拜託,拿了兩次耶。
 
依監察院資料,去年王鴻薇的申報是基泰建設「電匯」,與其他人沒有二致,第二次拿的可是現金,那麼問題來了,是誰親手奉送?為了解決致命的「認識基泰建設現任高層」疑義,不得已用所謂「媒體前輩」當方便法門搪塞過去。不啟人疑竇嗎?能呼攏我們嗎?反而突顯欲蓋彌彰的用心。為了遮掩與基泰不明不白的關係,寧冒違反〈政治獻金法〉之險而說謊;這是兩害之間取其輕。
基泰投資再投資 看準王鴻薇、蔣萬安關係密切
 
第三大罪,利用黨國身分取利。王鴻薇是去年十月八日收取基泰獻金,是金額最多的兩人之一,到今年一月四日又收現金據說是 10 萬。
 
她所憑恃的是國民黨文傳會副主任的身份,又是蔣萬安辭職後留下的中山區立委的位置,基泰看準王鴻薇與黨國及蔣萬安的密切關係,投資再投資,王鴻薇則甘之如飴。
 
雙方之間果沒有利益交換?輕輕推給鬼影子「媒體前輩」。誰之能信?更何況登記成 10 萬「現金」,到底捐多少?天知道。
放任基泰為非作歹 放棄本命區選民
 
第四大罪,充當打手、放棄選民。誠如楊沛樺砲轟王鴻薇說「到底選你幹甚麼」?王鴻薇當上立委後,不顧本命區選民的生死,拿屏東棒球場跟停車場、高雄前鎮漁港、軍公教調薪、進口蛋、國產疫苗疫苗、再生能源、內湖 AIT 擴編等等等當鬥爭手段,一副勇當黨國打手、選民管他去死的態勢。
 
基泰建設是違法慣犯,放任他為非做歹,僱黑衣人威脅迫害,人民代言人儼然成為黑幫加害人的幫凶。鄙莫大焉。
厲害了我的大立委 渾不知情?
 
第五大罪,立委竟視「鄰損通報」如無物。王鴻薇撇清說自己沒有收到陳情,所以渾不知情。中山區只有一位立委,是民代中最有力人士,且與市府同黨,大直區民會不找她救命?不奇怪嗎。
 
反而,在野議員介入解決問題。而市政府七月六日函告陳情市民,鬧得沸沸揚揚,王大立委一無所知、所聞,厲害了我的大委員;此中透露種種不尋常的玄機,耐人咀嚼。
 
市府敢拒絕市民請願、偷渡基泰挖民宅牆角,蔣萬安、王鴻薇不能辭其咎,法律、道德責任更撇不掉。國民黨、蔣四代班師回朝,結果人民倒楣、民主完蛋。這就是血淋淋擺在人民面前的狗屁倒灶與血淚教訓。
 
作者:金恆煒 作家與政治評論員,輔大歷史系畢業,曾擔任《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主編、創辦《當代雜誌》並擔任總編輯,著有《趙高與浮士德:台灣政治探針》、《解構「他,馬的」:爆破「黨國」最後的「神話」》、《面對獨裁:胡適與殷海光的兩種態度》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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