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正雄

高雄一對母女死亡多日,因惡臭才被發現,類似新聞已有多起,但特別的是,有些因條件不符社福救助標準,而被排除在安全網之外。據媒體報導,這名同樣身亡的中年女兒,生前曾向當地里長求助,而里長也出手了,卻因條件不符資格,很多服務只能自費,里長也頗感無奈。

當中產階級成為下流階層,卻可能因為有房子、有兒女在上班,而成為社福機構漏接對象,政府是否該重新檢討這個問題?

這對死亡的母女,家中雖還有一位在台北工作的兒子,但已一個月未連絡,真實狀況不得而知,當這位女兒向里長求助時,很可能也已瀕臨崩潰邊緣。每個人能承受的壓力不同,你的理性分析,可能會成為一種冷漠,因為會游泳的你,可能永遠無法理解,怎會有人在淺灘溺水。

當然政府資源,和社工人力有限,無法面面俱到,但是,當你在路上遇到需要幫助的人時,你會先問他的家庭狀況,再決定是否出手嗎?其實,還有其他作法,例如當女兒向里長求助時,里長、社工或警察可以跟台北的兒子反映,或者請左右鄰居多加注意這一戶人家;再來,里長也可定時去電關心;最省事的就是加LINE互動。

一個小動作就可能挽回一條生命,且不用花錢,也花不了多少時間,每個人都有能力做到的。筆者有天出門種菜,對門獨居老婦忽然來敲門,說她生病想去醫院,但健保卡遺失,拜託我陪她到台北市辦新卡。我看她說話有氣無力,當下工作放一邊,扶著她去坐捷運,到台北車站附近的健保署辦理。她的精神狀況真的不好,一出捷運站悠遊卡便遺失了,怎麼也找不到,我要她別糾結,趕快辦健保卡才是重點。

辦完帶她回家休息,她堅持要辦一張悠遊卡並儲值五百元給我,被我拒絕,因為鄰居互相幫忙是應該的。先前長照還不完善時,沒有爬梯車,我行動不便的爸爸就醫時,都是靠路人或左右鄰居幫忙才能上下樓,如今是我回報的時候。

我後來才知道,除了女兒之外,對面獨居老婦其實還有一個兒子,只是無論女兒或兒子都很少出現。按照政府標準,有房有子女還能行動的她,應該也會被排除在長照之外,然而,這樣的人卻是佔社會大多數。

可能就是這個社福裂縫,讓許多需要被及時救援的人,墜入深淵。個人希望政府、民間機構能秉持救急不救窮原則,別對資格不符的求救者馬上拒絕,長照資格或許不同,但痛苦是不分貧富的!

試著對求助者能同理,沒有分別心,或許,就能減少孤獨死或長照死的憾事。

(作者務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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