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1: 上帝在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誡命中的要求是什麼?
答:第六,不傷害、不憎恨我們的鄰舍,不與之為敵,反而要忍耐,要和平,甚至要愛我 們的仇敵。第七,無論已婚還是單身,都要純潔、忠實地生活,遠避淫行,以及一切不潔 的行為、外表、言語、思想和欲望,或任何可能導致這些的東西。第八,未經允許不拿別 人的東西,能夠給別人的任何好處都給別人。
經文
【羅馬書十三】 9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 這一句話 之內了。
注解
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
人連十誡都守不了,卻大談要遵行“登山寶訓”和效法基督……如果人尚且不能守自己 所理解的十誡,又如何能守得了經主耶穌詮釋過的十誡呢?這就是法利賽人全部問題的所 在,他們如此恨他,並最終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們以為自己遵行了十誡和道德律,但 我們的主使他們明白,並證明他們事實上並沒有做到。他們稱自己從未殺過人。等一下, 我們的主說,那你有沒有罵過弟兄是“魔利”(傻瓜的意思)?如果有,你就犯了殺人的 罪。殺人不只是指實際上殺死某人,更是指你心裡的苦毒和仇恨……我們記得,主對姦淫 的教導也是一樣。法利賽人稱自己是無罪的。但等一下,我們的主說,你說你從未犯過姦 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5:28)。 法利賽人是有罪的,他們覬覦,他們渴望得到。你看,我們的主透過對律法的講解讓我們 看到,邪惡的欲望和行為一樣的可惡。在上帝的眼中,邪情私欲和惡行一樣都應受到譴責。
司提反·嚴(Stephen Um)
基督徒都必須遵守十誡,在十誡中我們看到上帝的律法。我們通過耶穌的登山寶訓明白 他對十誡的詮釋,律法的基準遠遠高過我們的預想。不只是不犯姦淫、不謀殺、不偷竊就 行了。耶穌對第六誡解釋說,你的心若懷怨,無法原諒別人,罵弟兄是拉加(非人的意思), 你就是在心中謀殺了那個人。他還說,你若在心中動了淫念,未必涉及淫亂的行為,只要 在心裡動淫念,就干犯了第七誡,又或者你心中貪婪,是個物質主義者,或毫不慷慨,都 是干犯了誡命。耶穌把對十誡的認知提到了最高的水準。
在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寫作中,他提到,你一定是先干犯了第一條誡命才會 干犯餘下的誡命。14 你把其他的事物視為你終極的價值,這些成為你的上帝,而把上帝 排除在外。
他也提到十誡中所有禁止性的誡命都設想了正面的應用。15“不可謀殺”同樣意味著你 必須要狂熱地愛他人,既愛鄰舍也愛仇敵。“不可犯姦淫”意味著你必須要對你的妻子或 丈夫忠誠,並承認性關係是上帝賜與我們的美好禮物。你若已婚,那就是一男一女之間的 聖約關係。對“不可偷竊”正確的理解就是你對人必須慷慨大度。
這些是基督徒在面對十誡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但問題是,我們沒有能力徹底守住這十誡。 我們如何才能解決此間的張力?耶穌基督是第二亞當,是真以色列人,是具有神人二性的 人類代表,他完全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他的順服與公義現在歸算在我們身上,因此我們得 到了遵守律法和誡命的能力。即使我們無法完全守住這律法,我們也明白,自己不會被律 法壓垮,我們在渴望順服上帝的律法時,會充滿信心。因為知道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完全 滿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當我們悖逆或無法守全律法時,我們不會懼怕被神拋棄。因為我 們知道耶穌基督已成就了這一切,他為我們完全滿足了律法的一切要求。
禱告
我們靈魂信實的牧者,你造了我們,讓我們在地上以愛相交,但我們卻一再地失敗。願 你的愛在我們中間掌權,讓我們行事純潔,因你名的緣故,使我們放下情欲和貪戀。阿們。
【新城要理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