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錫惠

近年來,台灣社會對司法的不信任感持續升高。究其原因,不只是冤錯假案層出不窮,更在於司法在面對權貴與基層時的標準南轅北轍。

若將馬英九的三中案、賤賣台北銀行案,以及柯文哲的京華城案並列,這種「重罰小案、輕放大案」的荒謬現象更是一目了然。

馬英九三中案:黨產脫手,無罪全身而退

馬英九在任國民黨主席時,推動中影、中廣、中視等黨營資產處分。

檢調查出,交易價格遠低於市價,疑似圖利特定財團。

然而,一審法院卻以「程序合法」為由判無罪,二審至今仍在審理。這是一樁涉及數百億黨產的重大案件,卻讓人看見司法對藍營高層的「溫柔以待」。

台北銀行併富邦:市有資產的流失

2002年,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台北銀行與富邦金控合併。外界質疑評估偏低,使富邦低價吞下市有銀行資產。

這樣龐大的金融交易,對市庫影響深遠,但司法多年調查後,最終未認定有不法。社會觀感上,這是典型的「賤賣市產」,卻成為司法難以追究的空白。

對照基層小案動輒入罪,難怪人民會覺得「有權者永遠安全」。

柯文哲京華城案:清廉形象的罩門

柯文哲執政台北市期間,京華城容積轉移案核准,引發圖利疑雲。

雖然柯自詡「清廉」,但司法仍認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已介入偵辦。案件尚未定讞,但社會觀感已經動搖:若連柯也陷入「特定財團獲利」爭議,那麼台灣政壇還有誰能真正扛起清廉的招牌?

對照基層案件:司法的雙重標準

這三大案件,涉案金額動輒數十億乃至數百億,結果要嘛無罪,要嘛未決。相對之下,基層人民卻常因小案遭重判:

王郁文助理因466元誤領助理費判刑;軍人搬回營區淘汰的洗衣機,被判貪污;郭瑤琪部長甚至在證據不足情況下遭判8年。

這種「小錢重罰、大錢無罪」的司法尺度,如何能讓人民信服?

改革呼聲:司法不能再裝睡

司法的不公,不僅是個案問題,而是制度性失衡。要恢復人民信任,賴清德總統與司法機關必須正視以下改革:

建立法官檢察官問責制度:不當判決需有追責機制,避免「恐龍法官」恣意。

落實比例原則:小案不能重罰,大案不能輕縱,刑罰應與社會觀感相符。

公開透明重大案件審理:尤其涉及黨產、公共資產、財團利益的案件,必須陽光化。

沒有司法的公平,所有改革都是空中樓閣。

三中案、台北銀行案與京華城案,不只是三個案件,更是三面照妖鏡,映照出台灣司法的雙重標準。唯有徹底改革,人民才能重新相信「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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