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5:既然沒有人能夠遵行,那麼律法的目的何在?
答:律法使我們認識上帝聖潔的本性和良善的旨意,看到我們內心的罪性和悖逆,並意識 到我們需要一位元救主。律法還教導和勸勉我們活出與我們的救主相稱的生命。
經文
《羅馬書》3 章20 節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注解
查理斯·西緬(Charles Simeon)
這些可憐的人以為可以單講福音而不提律法。但我說,他們必須傳講律法,除非他們不 傳福音。加入了律法,過犯就會顯多:正因為如此,你們要在不敬虔的會眾當中宣講律法; 像喇叭一樣抬高你的嗓門,告訴人們他們的過犯,借著傳揚上帝偉大救恩中無盡的財寶和 豐富,你就愈加榮耀了你尊貴的主。向那些相信因著救恩,律法已經被成全、被廢棄,不 再有效的人傳講律法;將他們指向名為“以馬內利”的那一位,就像主耶穌自己用滴血的 手握著律法,告訴他們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雷根·鄧肯(Ligon Duncan)
上帝的律法説明我們認識上帝、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需求,以及平安蒙福的生命樣式。 律法説明我們認識上帝,因為律法清楚地顯明了上帝的性情跟屬性,揭示了他聖潔的旨意 和他是怎樣的上帝。
保羅在《羅馬書》1 章告訴我們,每個人都能分辨善惡,但律法向我們非常具體地顯明 了上帝的性情和他自己的道德標準。道德標準不是專橫武斷的。上帝並非不講理地讓我們 遵守他的標準,他給我們的要求也是他自己將會做的。所有的道德都根源於上帝的性情。 研讀律法使我們看見上帝各種性情的彰顯。
上帝的律法也顯出我們是怎樣的人。我們的本性就是罪人,我們有悖逆、犯罪的傾向。 比如耶穌跟富有的少年人談話,耶穌對他說:“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太19:21), 那少年人說,“我做不到”,就憂憂愁愁地走了。這段話是在講什麼?耶穌要所有人變賣 一切嗎?不。但這個例子,耶穌借著上帝的律法顯明了這個人特定的罪。第一誡是什麼? 上帝說,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神。道成肉身的上帝,對這富有的少年人說,“你到底要什 麼?你的錢財,還是我,你的上帝?”富有的少年人看待錢財超過了上帝。所以在此,耶穌用第一條誡命來顯明這個人的罪。
這也引到律法的第三功用:律法説明我們明白所需要的是什麼。當我們明白上帝是誰, 我們知道我們達不到他的道德與性情標準;當我們明白自己是什麼樣的人,我們知道自己 內心對罪的傾向。這一切把我們推向耶穌,因為我們明白我們需要一位元救主,而這位救 主已成全這律法。他全然順服,為我們應受的刑罰付上代價,所以律法把我們推向這位救 主,指向這位救主,帶我們來到這位救主面前。
當然,律法也使我們看見,平安蒙福的生命是怎樣的。很多人一想到順服,就會立刻想 到說,“我們真得這樣嗎?一定要行善、要順服嗎?”但耶穌對上帝的吩咐和旨意的態度 不是這樣的。耶穌常對門徒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約 4:34)他的意思是,遵行上帝的律法跟旨意就像在他面前擺設豐盛的宴席。當我們借著福 音信靠耶穌,我們就被拯救,律法不只指向基督,更使我們明白如何平安蒙福地生活。
當上帝在伊甸園賜給亞當跟夏娃他的命令時,他所賜下的這些誡命是福分,顯明他對他 們的愛。在伊甸園中他愛他們,又賜福給他們,他們只要對誡命順服就能蒙福。當我們因 耶穌得拯救,與基督聯合,我們行事為人就能與這福音相稱,並且滿有主耶穌基督的樣式。 因為耶穌樂意順服上帝,所以上帝的律法顯明平安蒙福的生命是怎樣的,顯明當我們信靠 耶穌基督時,我們就能活出與福音相稱的生活。
禱告
賜各樣美善恩賜的上帝,你的律法向我們顯明了何為公義。雖然律法定我們有罪,但藉 著律法我們能從中看到你是何等的聖潔,你的愛子是何等的完美。雖然我們達不到你律法 的要求,但我們願意常常為你的律法獻上感謝和讚美,為我們擁有一位救主而歡呼。阿們。
【新城要理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