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9: 上帝在前三條誡命中的要求是什麼?

答:第一,認識並信靠上帝,這位獨一永活的真神。第二,避免一切的偶像崇拜,不以不 當的方式敬拜上帝。第三,敬畏上帝的名,尊榮他的話語和作為。

經文

【申命記六】

13 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上帝,侍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注解

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

上帝引導人看見,聖經中所啟示的和主耶穌所表明的那位上帝,是創造天地的神。人們 往往照著自己的喜好造神,不是用木頭或石頭,就是用他們所謂的自我意識,或帶著文化 印記的思想來造一個合他們心意的神,這位神不會過於嚴厲地責罰他們的罪或對不悔改的 人執行嚴格公義的審判。他們拒絕接納上帝的本相,而詳述其他的神,並按著自己的想像 造神,還指著所造的神說:“以色列啊,這就是你們的神!”

然而,當聖靈光照我們的心,我們就會明白,耶和華是上帝,除他以外,再無別神。聖靈會教導他的百姓,讓他們知道天地之神就是聖經中的上帝,他的各屬性之間有著完美的 平衡,憐憫而公義,慈愛而聖潔,有恩典、有真理,力量中有柔情。上帝不像異教的神那 樣對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恨惡罪,不能容忍罪,也絕不會以有罪為無罪。這是當今哲學家和基督徒之間的大爭論。哲學家說:“如果你認為有上帝,那就有吧,但他的品性一 定會像我所認為的那樣。”基督徒這樣回復:“我們不是要造神,而是要順服聖經中所啟示的這位獨一的主。

約翰·林(John Lin)

前三條誡命告訴我們基於那位獨一的、又真又活的上帝當如何生活。 第一條誡命說,除他以外不可有其他的上帝,他是我們獨一敬拜的物件,是我們終極的至愛並渴慕的物件。

第二條誡命也相仿,告訴我們說,不可按著自己的想法來敬拜上帝, 聖經稱之為拜偶像。我們必須按上帝的本相來敬拜他,而不是我們的喜好。也就是說,不可敬拜假上帝,也不可用錯誤的方式來敬拜上帝。

第三條誡命其實也很類似,不可濫用或妄稱上帝的名。我們知道上帝的名代表著他的性格與本質,這也是為什麼他告訴摩西自己的名字是:“我是”。換句話說,上帝在說,“我是自有永有的。”不濫用神的名並不是純粹指我們只能使用哪些詞,哪些不能用,而是在說,當我們用一言一行論及上帝的時候,我們就必須全然榮耀尊崇他。

就前兩條誡命,讓我再多說兩句。比如說,也許你心中追尋著一些目標,名聲、某種工作、與夢想中的大人物交往,這能使你得著終極的安慰或滿足你生命的意義。在日常生活中,你如果從這些夢想中尋求滿足,而不是從上帝那得滿足,你就干犯了第一條誡命。假如你把你的目標當作上帝,無論是聲望、工作,或者是一個人,這些都會成為你敬拜的對象。

但反過來講,假如你敬拜上帝,認為他應該通過賜你名聲、工作和你所渴望的人際關係帶給你安慰,假如你只想要這些,這也是在干犯誡命。當你把自己的想像強加給上帝時, 你就製造了一個滿足客戶需求的上帝,這就是偶像。前兩條誡命讓我們唯獨敬拜上帝,把他當做真的上帝去敬拜,不是敬拜一個我們定制出來的上帝或偶像。 為何這些誡命強調要唯獨敬拜上帝,要按照他的本相敬拜他,而不是按我們自己的喜好?

為何第三條誡命特別強調要榮耀他的名?因為上帝造我們,讓我們渴慕他,並且只有他才能滿足這種渴慕,只有他才是問題的答案。如果我們總是想要改變上帝,或找其他的東西來替代上帝,我們就永遠無法經歷平安,永遠得不到真安慰、真意義、真喜樂,我們永遠會覺得缺乏。但假如上帝真是我們生命的中心,不是其他的偶像,或是改造過的上帝,而是又真又活的上帝,我們就會有真平安。

這就是為什麼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寫道:“主啊,你為你自己造了我們,若不安息在你懷中,我們便不得安寧。

禱告

獨一的上帝,你的名超乎萬名之上,我們懷著敬畏來到你的面前。保守我們忠於你的誡命,戳穿我們生命中一切的假神。讓我們用心靈和誠實單單敬拜你。阿們。

【新城要理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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