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7:上帝的律法有怎樣的要求?
答:上帝的律法要求個人、全然、永遠的順從;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我 們的鄰舍如同自己。上帝禁止的,永遠不做;上帝要求的,常常去行。
經文
《馬太福音二十二》
37-40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 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注解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
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上帝是基督教教義的第一大分支。你要以耶和華上帝 為樂,在祂裡面尋得一切的滿足。你要聽並且遵行祂的話,“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 當你把靈魂的主權全然交給祂,讓祂掌管後,你會情不自禁地呼喊:“我要愛你,哦主, 我的力量。主是我穩固的磐石;是我的救主,我的神,我所信靠的。”基督教教義的第二 大分支,也是第二大誡命,與第一條緊密相聯、不可分割,即“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 “愛”,就是以最溫柔的善意、最誠摯的情感、最強烈的願望,抵擋和剪除一切罪惡,盡 可能地活出一切良善。“你的鄰舍”,不僅是你的朋友、親屬或熟人,也不僅是那些尊重 你、向你感恩或回報過你善意的人,而是所有人。不排除那些你素未謀面或連名字都不知 道的人,也不排除那些你知道是邪惡的和忘恩負義的人,甚至是那些鄙視你的人。即使是 面對這些人,你也要愛他們如同自己,也一樣的渴望他們能夠幸福,一樣不知疲倦地為他 們的靈魂和身體保駕護航。這就是愛。
胡安·桑切斯(Juan Sanchez)
這些應許都與一份新的盟約有關。上帝將通過大衛的後裔,一位應許的王來訂立新的盟 約。新約聖經表明,訂立這約的王就是耶穌。 耶穌來做我們自己不能做的事情。
耶穌從高天降下,取了人的形狀(仍是完全的上帝), 為要救贖我們。(參見來2:14-18)耶穌代表全人類全然遵行了上帝的旨意,並代替所有違 背律法的人受了死的刑罰,從而成全了律法。福音是一個宣告,任何人只要承認自己違背 了上帝的律法,願意離棄罪惡,並相信耶穌,就可以罪得赦免,耶穌全然的順服也歸算在 他們身上。
耶穌借著祂的生命,他的受死、埋葬,從死裡復活訂立了新約,應許一顆新心(參見耶 31)和上帝的靈的內住(參見結36)。我們能夠遵行律法的唯一希望在於新約所應許的重 生。重生後有基督新生命的人被賜予了一顆新心和內住的聖靈,使我們有能力去順服。
好消息是,新約下上帝的子民被賜予能力,得以遵行上帝的律法。我們再次看到,上帝 的命令並不能建立我們與祂的關係。順服是我們對上帝救贖之工的回應,是出於信心的愛 的回應。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救贖了我們,我們以信靠做出回應,在愛裡順服祂。
禱告
偉大的立法者,祢口中的律法純全,祢配得我們全然的順服。求祢讓我們思想,祢的律 法不只是要求外在的服從,更是要我們全心全意的順服。如此誰能做到呢?我們承認自己 遠遠不能遵行祢的律法。阿們。
【新城要理問答】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